为了进一步激励教学优秀人员,集中督导精力做好督导、评价工作,本学期将首次采取对部分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实行免于听课制度,并按适当方法给予相应的“督导评价”成绩(以此成绩正常参与学期评教综合计分)。
一、免听时间
2022-2023学年第一学期。
二、免听规则
“免于听课”是指在听评课环节可以免于“领导听课”、“校级督导听课”和“二级督导听课”。所有符合“免于听课”条件的人员均须按照自愿原则于学期初提出申请,由各教学单位审核并集中上报,由教学质量管理处审定后方可“免于听课”。未申请及未经审定认可者,均正常参与常规督导评价。
三、免于听课条件
1.在2021-2022年度由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教学能力竞赛中获奖者;
2.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:教师系列教授;或具有三年以上教学经验的其他正高级及以上人员;
3.距离退休不到2年(含2年)的教师。
四、督导评价成绩
1.符合条件1者,学期结束时可按同院部所有人员督导评价成绩排名前10%人员的平均成绩对应计其“督导评价”成绩;
2.符合条件2者,学期结束时可按同院部所有人员督导评价成绩排名前50%人员的平均成绩计其“督导评价”成绩;
3.符合条件3者,学期结束时可按同院部所有人员督导评价成绩的平均成绩计其“督导评价”成绩。
五、权利与义务
1.免听课人员,正常参加教师教学质量评价,分数按条目四计算;
2.免听学期内,在全校范围内开设一次公开观摩课或教育教学方面的学术讲座。
六、其他说明
1.“督导评价”成绩是指校级督导评价和二级学院督导评价,两项成绩分别计算,计算规则一致;
2.校级督导专家对“免听”教师的课堂教学实行抽查,一般每学期抽查10%-20%。“免听”教师在抽查中出现严重教学质量问题的、或在日常教学中出现教学事故的取消其免听资格;
3.最多可连续申请两个学期免听,第三个学期经校级督导专家听课评价成绩在85分及以上者,可在下一学期继续申请;
4.请各教学单位统计、审核本单位相关信息后,于2022年9月13日(星期二)11:00前将《免于听课人员申请表》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处办公邮箱:lnlgxy_ddb@163.com。纸质版材料在审定合格后按要求统一提交至教学质量管理处616办公室。
联系人:李晶晶
联系电话:0416-6086026
(附件已通过OA发放相关部门)
附件:免于听课人员申请表
yL23411永利官网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处
2022年9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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